干活很别扭,换做以前,这种没啥技术含量仅凭经验的活儿,他闭着眼睛仅凭感觉都能刻好。
片刻后,曹华收起刻刀,来回打量几眼,仍觉得不满意,偏头轻笑道:“手生,只能刻成这样,你们看看。”
几个人凑上来,吴巧手接过,旋转上下仔细打量,良久没有说话。
沈雨眯着眼仔细瞧了半天,才发现从‘潤’字多出来的那一刀为开头,在玉簪上挽出数十朵花瓣,花瓣彼此位置大小不同,但花瓣形状和边沿弧度都是一模一样,与那十四个小字融为一体浑然天成。
这等手艺,用巧夺天工来形容也不为过。
吴巧手自认花些心思,可以做到不相上下,但他绝不敢说能信手拈来。一刀下去化腐朽为神奇,直接让废簪子挑不出半点毛病比店里卖的更加精美,需要的可不止是手法,还有自身对珠宝首饰的理解。
换在现代,这个叫‘美学与设计能力’。
沈雨观摩许久才回过神来,惊喜交加望向那含笑挑眉的白衣书生:“你是什么人?”
“哈哈哈..”
曹华发出一声自以为很强者的笑声,撒开折扇,上书四个大字:
我是好人!
之后,便潇洒大步离去,留个众人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。
围观的小姐夫人,惊叹与他的手艺之余,也是莫名其妙,小声嘀咕:
“长的挺俊俏,就是人傻乎乎的...”
踏出门槛的曹大官人一个趔趄,连忙正衣冠,风度翩翩的走了出去。
“快,拦住那个书生,别让他跑了。”
沈雨那里能让到嘴的财神爷飞了,这么好的工匠可是千金难求,若是请回铺子当个主刀,不愁没法把生意做到宫里去。
吩咐完伙计,沈雨拿着簪子递给李雅:“给你,现在你要还能挑出毛病,我认。”
李雅接过玉簪,上下打量几眼,浑然天成,连原本的瑕疵都成了妙笔生花,确实没什么毛病。
“算你运气好,不过毕竟不是你家做的,以后还是不要急功近利,再被无心之人找到毛病,这百宝斋的招牌怕是真要砸了。”
话落,李雅便带着几个朋友离开了百宝斋。
沈雨气的牙痒痒,连忙让管事把昨晚赶工出来的簪子下了柜台,一件件仔细检查。
街道上。
李雅面色阴沉,唤过来随行小厮,吩咐道:“去找刚才那个书生,不管用什么方法也要找到请回我李家的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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