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361章 要钱?没问题!先把话说清楚!(3/3)

作者:只余豁达
撞。”

“46岁时,辞掉了工作,专心发展碰瓷事业。”

“47岁时,结识了志同道合的碰瓷同行,一起发展碰瓷事业。”

“49岁时,因为碰瓷,被撞进医院,躺了两个月,获赔五十万,虽然挣了一大笔钱,但全身的骨头,从此出现了巨大问题。却也因此更方便了你的碰瓷事业。”

“51岁时,有一回你在十字路口挑选目标,发现一个骑自行车的初中生准备去中考,于是你过去‘被撞’了,因为中考的缘故,你漫天要价,要讹1000块,对方拿不出又急于考试,只好哭着回家取钱。”

“最后导致人家被骗了钱,还耽误了中考,闹上了新闻,你在看到那新闻时,非但毫无愧疚,反而喜上眉梢,幸灾乐祸。甚至,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,你的碰瓷对象都挑学生下手,那些学生很少会想到报警,都是乖乖取钱,息事宁人。就算遇到不给钱的,只要以‘去学校告状’为威胁,一般也会乖乖就范。”

“当然了,你劣迹斑斑,自然也是警局的常客,三天五头被抓去拘留。”

“52岁时,你又研发出了碰瓷新套路,开始专挑孕妇下手,有一回……”

“55岁时,你碰瓷又被撞飞,躺了3个月,获赔百万,但也导致现在骨头比纸还脆,碰下就裂……”
本章已完成!
(←快捷键) <<上一页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>> (快捷键→)